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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0年发布的《长沙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长政办发[2020]5号),这类企业部分员工可享受长沙户口同等购房政策,这意味着会有一部分非长沙户口人群将获得在长沙的购房资格。1. 人才户籍支持。市门、各区县 (市) 人民按关解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落户问题。总部企业可按照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,由机关负责办理,总部企业集体户纳入长沙户籍人口管理,可办理婚姻登记、生育服务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挂靠等。
2. 人才绿卡支持。对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,经本人所在单位推荐,市委组织部 (市委人才办) 认定后,发放长沙人才绿卡,分类提供住房、落户、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园入学、医疗、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、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。
3. 住房保障支持。对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、产业工人,可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,由各区县 (市) 人民、园区管委会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总部企业人才住房。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中,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建设总部经济人才住房。
4. 子女入园入学支持。市教育主管部门、各区县 (市) 人民统筹协调区域内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子女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。加大对外国语学校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中外合作学校的建设和指导力度。
5. 外籍人员工作与居留支持。为总部企业中外籍工作人员办 理外国人工作许可给予便利,需在长沙常住的,按照申请办 理工作类居留许可;工作满 4 年后,可按照申请在中国永久 居留。因商务需要出国、赴港澳台地区的总部企业员工,长沙桑拿中心可享受 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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